
4月18日晚21时,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,在城区查获一辆涉嫌非法经营、运输生猪的小货车,车上载有生猪17头,均没有佩戴耳标,且当事人不能提供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。
经查,当事人许某军从鼎城区谢家铺某生猪养殖场购买生猪17头,准备拖运到某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代宰。当事人为图省事,该批次生猪未向启运地动物检疫部门申报检疫,未取得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便跨县经营、运输,试图蒙混过关。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县农业农村局已立案调查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一审 黄学丽
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
三审 张智峰
责编:黄学丽
来源:汉寿县农业农村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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